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全球公开招聘重点实验室主任2名,有关招聘事项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1.热带药用资源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1名
2.热带岛屿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1名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
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,具有博士学位、教授职称,符合海南省C类及以上人才认定条件和学校学科带头人条件。曾担任国家实验室主任者优先。
三、岗位职责
1.全面负责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
2.吸引和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,构建人才团队,形成一支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水平研究队伍;
3.组织、承担国家及国际合作重点科研项目,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;
4.加强重点实验室与国内外合作与交流,进一步提升重点实验室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;
5.提高重点实验室运行和管理水平。
四、相关待遇
1.赋予重点实验室相对独立的事权、人权和财权。
2.配备专职人员协助开展重点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。
3.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:
(1)学校提供人才补贴120-150万元,具体面议;
(2)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;
(3)经海南省认定为C类及以上人才,且纳入省委人才发展局相应人才计划者,按照海南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》(琼办发〔2018〕41号)的要求,可享受海南省人民政府提供的150-200平方米人才公寓(全职工作满5年赠与80%产权,工作满8年赠与100%产权),或提供相应住房补贴,具体参照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相关规定执行;
(4)享受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其他正常福利待遇,配偶符合条件者可随调或安排工作,解决子女入托、入学等问题。
4.按照编制内引进的重点实验室主任,首轮聘期为六年,按照工作合约及任务书进行考核。
5.按照合同制引进的重点实验室主任,采用年薪制,工作时间、工资待遇可根据工作任务面议。
五、所需材料
1.填写海南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主任选聘报名表(个人简历、学术成就获奖情况、工作设想和预期目标、家庭基本情况);
2.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,最高职称证明复印件,重要成果目录,论文被收录及引用情况,重要代表作复印件;主持完成的科研、教学项目及成果影响情况;获国内外及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的复印件;参加重要国际学术活动和交流情况,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兼职情况等。
应聘者请于2021年5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发至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。邮件标题中注明:“姓名+应聘岗位”。
六、联系方式
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张老师,0898-65889721;
邮箱:hsdwrcb@163.com;
通信地址: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,邮政编码:571158。